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三个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均为如下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2)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若单个投标企业不同时具备以上(1)、(2)条件时,本项目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 3.3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4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c3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在2024年2月至4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 注明: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 投标人业绩要求:/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6-06 09:30:3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