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wlcb15090000004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温暖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项目已由集发改审字【2024】23号、集发改审字【2024】26号、集发改审字【2024】2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地方政府配套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相应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温暖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
2.2服务内容: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招投标采购管理、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投资管理、工程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合同档案信息管理、过程进度产值审核、风险管理、结算审核及其他协调管理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5建安工程投资:37204.25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派本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负责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本企业注册的国家级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的负责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本企业的有效期内的国家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承担造价咨询业务的负责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本企业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
注:以上人员均不得重复;
3.4投标人在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页(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至2024年6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4.2获取地址: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wlcbsggzyjyw/。
4.3投标人应随时登陆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查看答疑补遗”栏目中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遗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5.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2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5.3评标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
5.4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6月12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发布媒介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wlcbsggzyjyw)。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伟平
联系电话:0474-824370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众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鸿宇、张琪
联系电话:15248119237、13304749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