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范围:湖南移动局房提质改造施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湖南移动省内办公用房(生产调度用房)、技术运营用房(通信机房、数据中心、生产运营用房等建筑物)的提质改造及电梯加装(更新)土建改造等施工服务,用以消除安全隐患,提升使用性能。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建设规模:本项目预估投资计划金额1994.98万元(不含税)。 1.3 实施区域:湖南省。 1.4 合同执行方式:框架+订单 1.5 采购结果执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1.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7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折扣率上限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折扣率上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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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以上是指特级、壹级、贰级)资质,并具备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 (1)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截图); (2)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旧资质对应关系按照建市 [2020] 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认定。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含税累计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类似项目是指:装饰装修施工项目或建筑消防施工项目(根据合同名称/合同内容等判断)。 备注: (1)合同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有效结算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页;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承包人的项目网页截图; (2)业绩证明材料:对于单项合同,每个合同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及一张发票证明材料(发票扫描件或发票照片或税务查询截图),单项合同证明材料及与之对应的发票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未提供单项合同证明材料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对于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订单证明材料(订单扫描件/照片或全量审计定案表扫描件/照片或结算单据扫描件/照片)及发票证明材料(发票扫描件或发票照片或税务查询截图),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订单证明材料及一张发票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或订单证明材料的均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一个框架合同及对应的所有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算一个合同; (3)业绩认定标准:业绩金额统一以合同金额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4)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5)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等业绩资料排序需与《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业绩列表顺序一致。投标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涉及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评标委员会准确评审; (6)若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中涉及有非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请投标人将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金额从合同中摘录出来,填写到《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能区分投标产品和其他产品的将有可能不纳入统计范围; (7)扫描件如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有缺损的或未提供有效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均视为无效材料。 2.3 团队人员要求:投标人至少应配备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以上是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员须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备注: (1)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人员,并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截图)、证书有效查验方式,如未提供证书的有效查验方式或查验无效,将可能导致被否决; (2)项目负责人如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的使用有效期及注册有效期均应在有效期内,电子证书签字及有效时限需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第二款“二、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的规定; (3)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提供证明材料缺项或无效或无法认定的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2.4 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的要求,对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进行承诺,且承诺提交给甲方的农民工工资交存比例不低于20%,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 2.5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6 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承诺即可。 2.7 信誉要求:投标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核查网站http://www.ccgp.gov.cn)。 2.8 关联关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8.1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车站北路489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731-83922750 8.2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广场b3栋2713室 项目负责人:史希希、黄耿、奉思光、夏雪、黄志勇 电话:13407391707,邮箱:shixixi@cntcitc.com.cn 项目咨询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注:本项目为单轨制无纸化投标,无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完成标书下载、编制文件和投标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咨询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服务热线400-139-0123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3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陆系统及时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确认和下载的工作。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