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安次区永定长安城市更新项目首期项目社会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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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 廊坊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06-03
项目业主
廊坊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河北坤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廊坊市安次区永定长安城市更新项目首期项目社会投资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廊坊市安次区永定长安城市更新项目首期项目已由/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廊坊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本项目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廊坊市安次区永定长安城市更新项目首期项目社会投资人;

2.2项目范围:东至廊泊路、西至安通路、南至郊区快速路、北至富余道,项目总占地约3.02平方公里(规划红线范围内面积为2.85平方公里,最终以政府颁布的规划文件为准);

2.3投资估算:总投资约27.60亿元(最终以实际发生经审计确定为准)。

2.4招标范围:通过本次公开招标引入社会投资人,招标人与社会投资人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并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筹集综合开发所需资金,负责更新范围内的河道异地搬迁的保障性安置房项目、主要市政道路及综合管网工程、部分雨水排放工程、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高压线及务廊管线切改等工作。(中标主体不允许再进行转包。如果中标单位不经批准擅自变更中标主体和转包,或者未经双方商定,因中标单位原因擅自停止施工建设,视为自行撤出。政府有权组织第三方介入,前期投入一律不予补偿)

2.5合作期限:合作期暂定6年(建设期5年),第1~5年为建设开发期,投资按三年为一周期循环(即两年建设开发投资,第三年为回收期),第3~6年为回收期(最终以相关部门工程验收合格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企业信用、资金、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

(1)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或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申请人成立不满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具备为标的项目提供解决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能力:

a.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累计)具有不少于20 亿元人民币的资金保证(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授信额度或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

b.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须获得由银行或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信用评级,且不低于aa级。

如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融资能力要求”的事项,母公司需出具对投标人全部履行义务及违约行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承诺书。

(5)商业信誉

a.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开标当天“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b.企 业 未 被 列 入 国 家 信 息 中 心 “ 信 用 中 国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明确各自分工并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3.4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2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人,请于2024年639:00分至2024年6717:00分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24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 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 】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廊坊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光西道南侧永兴路东侧

人:张洪亮

话:1380316836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坤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廊坊市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b座813室

人:韩丽萍

联系电话:15076653238

中心联系方式

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电话:0316-29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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