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实验小学二部建设项目施工标段变更公告(第1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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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其他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6-27
项目业主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招标代理
内蒙古中合筑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东胜区实验小学二部建设项目施工标段变更公告招标人名称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中合筑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名称 东胜区实验小学二部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1506011506005553001标段(包)名称 施工标段标段(包)编号 e1506011506005553001001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变更公告发出时间 2024年6月26日0时00分00秒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是否变更投标信息确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否
是否变更开标时间 否变更内容各潜在投标人:
   东胜区实验小学二部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标段(包)编号:e150601150600555300100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6条和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作如下修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
11.6招标人补充的其他说明:根据内政办发(2023)52 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建筑业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的通知》和鄂府发(2023)59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的规定、内建市(2024)70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对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自治区混改建筑业企业,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债务、侵权、违约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招标文件应当准予其自混改完成之日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信用信息、获奖情况作为承揽本项目的投标人资信。
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业绩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每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得1.5分,本项最高得9分。(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投标文件须附合同扫描件,上述要求资料不清晰或不全或不真实的,业绩不予认可)。1、对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混改建筑业企业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子公司,投标人须提供股权关系证明原件扫描件以及由母公司出具的在工程质量、安全、债务、侵权、违约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企业获奖获奖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在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颁发日期为准)承揽的项目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含)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工程安全类相关荣誉,每有一项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0.5分;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含)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工程质量类相关荣誉奖项,每有一项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0.5分;
本项最高得1分(投标文件需提供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的扫描件,如颁发荣誉的机构属于行业协会的,须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中查询截图,用以证明其有效性。1、对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混改建筑业企业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子公司,投标人须提供股权关系证明原件扫描件以及由母公司出具的在工程质量、安全、债务、侵权、违约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体系认证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须附证明材料扫描件)1、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请投标人下载澄清文件,以变更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本澄清变更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合筑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6日
招标人(章)招标代理机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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