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s20240715fjsz0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园区围墙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科学院基建批复以中国科学院关于2024年度改善科研条件专项修缮类项目的批复(科发建复字【202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园区围墙改造项目。
2.2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园区围墙改造项目(改造内容包括围墙、栏杆、电气等改造)修缮面积162000平方米,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园区围墙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5625号应化所院内。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8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10月2日,共计50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2.7招标控制价:5093725.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查询为准)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12材料:1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7月16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22日17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9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17】开标室。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794-249-304:开标时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6.2项目评标方式为: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方式定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5625号
联系人:曹冬冬
电话:0431-85262811(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
联系人:卜秀云
联系电话:0431-84687252(办公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9、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9230402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