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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项目经理”查询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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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项目经理”查询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