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7-21 11:08:22
投标截至时间:2024-07-26 10:58:00
第一章:询价函格式
询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9)-yztl-xj-2024-21
公司:
因舟山城市铁路施工需要,我公司甬舟铁路yzsg-3工区拟采购一批高光防锈金属油漆 (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油漆 | 高光白色,防锈金属 | 国标 | 千克 | 6000 | 舟山市金塘镇中铁十一局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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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油漆 | 高光黄色,防锈金属 | 国标 | 千克 | 1200 |
3 | 油漆 | 高光黑色,防锈金属 | 国标 | 千克 | 1200 |
4 | 稀释剂 | 调和配套 | 国标 | 千克 | 1200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需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需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1乙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2物资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3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甲方按乙方提供的物资清单对到货物资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如无质量证明书,则改为产品合格证)为依据,并由甲方收货人抽样复测。4甲方抽样复测以甲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乙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甲乙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书以及国家行业的质量标准,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如技术交底书中对检验、测试有明确规定,从其规定。5乙方提供的物资,不允许有与设计不相符的附属产品或蓄意增添与该物资不相关的附属件,如有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7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甲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但并不解除乙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8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将不会因为物资在从乙方生产厂启运前通过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5.质量要求:供货方提供的合同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需方下达计划后4天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中铁十一局工地。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8.2.货款支付比例: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3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70%货款,6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80%货款,7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95%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6个月后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其他要求:按现场需求分批发货,若不能接受要求请勿报价,供应产品质量要好,次品直接列入供应名录黑名单。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办理会员,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采”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方:余梦林 电话:17324924255
采购组织:许栋 电话:18119606222
采购方: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甬舟铁路yzsg-3工区项目经理部
采购组织: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2024年7月21日
第二章:报价文件格式
目录
1.报价资料
2.资格证明资料
1.报价资料
1.1报价函
报 价 函
中铁十一局集团物资集采中心/甬舟铁路yzsg-3工区项目经理部: 询价编号:zt1109-yztl-xj-2024-21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9-yztl-xj-2024-21询价函,愿意参加zt1109-yztl-xj-2024-21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增值税 税率 | 含税单价 元 | 不含税 合价/元 | 含税合价 元 | 备注 |
a | b | c | d=b*(1+ c) | e=a*b | f=a*d |
1 | 油漆 | 高光白色,金属防锈 | 千克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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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油漆 | 高光黄色,金属防锈 | 千克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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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油漆 | 高光黑色,金属防锈 | 千克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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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稀释剂 | 调和配套 | 千克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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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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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注明:接受现金支付比例 %,接受承兑(包含但不限于:银行承兑、铁建银信、商业承兑、e信通等支付方式)支付比例 %,承兑票据由供方自行处置,需方不承担贴息费用。(必须填写)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24年 月 日
2.资格证明资料
2.1营业执照
2.2开户许可证
2.3近2年供货业绩证明材料
2.4生产许可证(如有)
2.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
2.6资质证书(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