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中医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市政景观工程

地区:江苏
类型
施工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0-09-11
项目业主
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苏州市中医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市政景观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0-09-11 13:33:48 来源: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原文链接

苏州市中医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市政景观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中医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市政景观工程已由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15〕312号-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沧浪新城

    规模:合同估算价约135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
e3205010304000736004001苏州市中医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市政景观工程市政景观工程1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详见7.其他明确事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预审合格超过7家时由招标人选择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不满7家时,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09月11日10:002020年09月16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9月22日 10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本公告第3.1条;(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详见本公告第3.1条;(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6)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7)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苏承揽业务按苏住建建[2018]14文执行。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三、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单项市政景观工程且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为合格,时限自2017年09月至今,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上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注: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其中施工合同须同时提供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网页查询截图,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四、备注:1、资格预审申请人办理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0年06月至2020年08月)在该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0年06月至2020年08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苏承揽业务须按苏住建建〔2018〕14号规定提供有效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并在规定端口上传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所提供的规定格式填写“企业承诺书”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并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五、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六、本项目执行苏清办[2020]2号文(《关于公布2020年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七、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八、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扣分分值按开标当日所在季度应执行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结果所列分值计取;九、本项目由招标人组建评选小组采用定量评选方式(评分细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确定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不满7家时,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十、项目批准文件:苏发改中心[2015]312、[2016]335、[2017]125号;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五卅路29号地 址:苏州高新区马运路248号-3西门a区
邮 编:邮 编:215129
联 系 人:王晓丹联 系 人:孙绮芸
电 话:0512-65113708电 话:0512-68083666-6403
传 真:传 真:0512-68787802
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7811914@qq.com
网 址:http://www.szcgc.cn网 址:http://www.rhzh.net/default.aspx
开 户 银 行:开 户 银 行:
账 号:账 号: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来源链接
***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