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抚顺市东洲区排水防涝项目初步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bzz2024-028
项目名称:抚顺市东洲区排水防涝项目初步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945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945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bzz2024-028
项目名称:抚顺市东洲区排水防涝项目初步设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9453.00
最高限价:269453.00
采购需求:抚顺市东洲区排水防涝项目初步设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日内完成约定全部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以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6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6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3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证书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日内完成约定全部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以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至 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6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3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证书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城市建设发展促进中心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
联系方式:孙景文,024-57739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东段5-19号
联系方式:刘丹、金琳,024-538880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丹、金琳
电 话: 024-53888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