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现代农业产业示范项目(EPC+O)(二次)

地区:云南 楚雄州
类型
EPC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7-27
项目业主
楚雄州川江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楚雄州现代农业产业示范项目(epc+o)(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楚雄州现代农业产业示范项目(epc+o)(二次)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20亩,分别位于楚雄子午、楚雄紫溪、楚雄东瓜:其中园地300亩,主要用于种植药材、花卉、水果及其他农作物等,农用设施用地20亩,主要建设中转站、临时仓库、展示中心、仓储冷链中心、智慧农业展示厅、农产品交易中心、冷库、仓储用房、室外停车场及室外配套设施等。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07-27 00: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0878-3123115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楚雄州川江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人:郑老师
办公电话:1363878012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马工
办公电话:13759481591移动电话:1375948159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300202400339001001
标段名称:楚雄州现代农业产业示范项目(epc+o)(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8-02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8-21 09:00
开标地点:州本级2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17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地形图测量、工程勘察、为满足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等提供审查合格的地勘报告等相关资料;(2)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建设手续等相关工作,保证各阶段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后续跟踪服务;(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售后质保等,并负责协助招标人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确保工程通过相关部门验收;(4)运营:本项目竣工验收并具备运营条件后,提供运营托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运营需求为导向协调设计、施工等内容;统筹项目资金计划、开发时序;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运营服务、经营性项目及活动策划;负责与招标人签订代运营协议,按时缴纳运营租赁费。招标人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权根据项目需求和实际条件变化对以上招标范围作出调整、修改或取消,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楚雄市东瓜镇g320国道与g227国道路段交叉路口,楚雄市子午镇楚双路与大大线交汇处两侧,楚雄市紫溪镇宋村,长乐胶合板厂沪瑞线对侧。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4家,牵头方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4家):(1)勘察: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4)运营: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的要求,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业绩要求:本项目对类似项目业绩不作要求。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8-2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公开招标公告-楚雄州现代农业产业示范项目(epc+o)(二次).pdf2024-07-26 12:13:4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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