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商品住宅开发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1066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商品住宅开发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10661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银行融资等渠道解决,招标人为聂拉木县希峰明珠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商品住宅开发项目epc总承包: 2.1项目名称: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商品住宅开发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 2.3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 2.4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4466m2,总建筑面积75553m2,含住宅建筑面积43188m2、公寓4642m2、商业21905m2、社区邻里中心5818m2,住房套数合计 423套等;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资金来源:拟通过企业自筹、银行融资等渠道解决; 2.7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商品住宅开发项目epc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8质量要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商品住宅开发项目epc总承包: 3.1 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221.13.83.27:8010/#/index)注册)。 3.2 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3.3.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3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1个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3.6 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和不良记录:2021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日,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没有处于禁止投标公示期限内的凭证,提供网上截图。(仅以以上四个网站平台查询数据为准,其他任何网站平台查询数据均不予认可);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联合体成员均须符合以上要求)。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一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组合进行投标,对重复投标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商品住宅开发项目epc总承包: 获取时间: 获取方法: 具体地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商品住宅开发项目epc总承包: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递交方法: 递交地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商品住宅开发项目epc总承包: 开标时间: 开标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7.其他: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上发。 7.2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交费,责任自负。 7.3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交易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izang.gov.cn/open-web-gc/login),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7.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7.5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izang.gov.cn/open-web-gc/login)”全程参与开标会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