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水毁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程第二批施工已由
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涞源县水毁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程第二批施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涞发改投资[2023]8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
涞源县行政审批局 由(批准机关名称) 以
涞源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涞源县水毁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程第二批施工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涞行审交字【2024】00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及县级配套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 涞源县南马庄乡、杨家庄镇、走马驿镇、王安镇、银坊镇、塔崖驿乡、东团堡乡、乌龙沟乡8个乡镇 。2.1.2建设规模: 该项目对冲毁严重的路基路面、安全设施、防护、桥梁等设施和构造物进行恢复重建,共8座桥2条道路,建设总长0.917公里。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09月20日,交工日期 2024 年11月 15 日,计划工期 57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 2024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过去1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施工合同被解除。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4)本项目依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数政规〔2024〕1号)文件要求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1.2财务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 2024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过去1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施工合同被解除。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4)本项目依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数政规〔2024〕1号)文件要求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1.3业绩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 2024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过去1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施工合同被解除。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4)本项目依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数政规〔2024〕1号)文件要求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1.4信誉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 2024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过去1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施工合同被解除。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4)本项目依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数政规〔2024〕1号)文件要求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 2024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过去1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施工合同被解除。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4)本项目依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数政规〔2024〕1号)文件要求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1.6其他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 2024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过去1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施工合同被解除。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4)本项目依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数政规〔2024〕1号)文件要求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 标人允许中/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0 09:00:00 至 2024-08-26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 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并 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 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9-10 09:00: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人:都文军 、 异议受理电话:0312-7327258 、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 涞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 电 话 | 0312-7321199 |
电子邮件 | lyfgj2020@163.com | | |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涞源县水毁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程第二批施工 | 投标人/供应商 | 18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涞源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华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涞源县景秀大街 | 地址: | 保定市兴业路289号U谷电商产业园3号楼4层409室 |
邮编: | 0743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都文军 | 联系人: | 王园园 |
电话: | 0312-7327258 | 电话: | 0312-312814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