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阿里片区)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阿里片区)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西藏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阿里片区)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最高限价: 合同履行期限:7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执行。 2.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2.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2.5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如涉及) 2.6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政策、《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等政策。(如涉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备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行贿受贿记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地点: 方式: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应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