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城排水补短板建设项目前期设计服务变更公告

地区:云南 玉溪市
类型
设计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8-20
项目业主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
华宁县城排水补短板建设项目前期设计服务变更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华宁县城排水补短板建设项目前期设计服务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实施华宁县城宁阳路、宁锦街、宁兴街、东门路等道路排水管道改造,实施宁荣街排水渠清淤疏通及尾管建设等,项目概算投资1.1亿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08-20 18: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7—5011532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办人:李季
办公电话:1568779242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经办人:杨从应
办公电话:0877-5058508移动电话:1338889107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400202400228001001
标段名称:华宁县城排水补短板建设项目前期设计服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8-27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9-11 09:00
开标地点:华宁县1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14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优化修改排水补短板系统化方案;(2)优化修改华宁县城排水补短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评审);(3)编制排水防涝规划方案(报规审查);(4)编制华宁县城排水补短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组织评审);(5)编制华宁县城排水补短板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通过审图)。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资质条件: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注册在投标人企业,须提供相关证件及2023年6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材料;注:新成立的企业社保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若设计负责人为退休返聘人员,无社保证明材料,则需另行提供退休证及聘用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在实施或已完成)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6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或项目投资金额(或建安工程费)不低于7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材料,且证明材料中必须体现出金额或规模数据,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时效界定: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中标通知书日期或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
其他: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两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上信誉要求由投标人结合上述内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真实性信誉情况承诺书,格式自拟。注:项目中标后,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若中标人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相关声明函,格式自拟)。2中标单位的设计负责人,合同签订后须到岗开展工作及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的承诺(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3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所有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9-1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 .pdf2024-08-20 17:22:47
2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2024-08-20 09:13:41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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