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三亚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标段经理部标识标牌采购询价公告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08-24
项目业主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三亚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标段经理部

发布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8-24 16:49:06

投标截至时间:2024-08-27 17:00:00

询价编号:CR1101-XJ-2024-255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材料设备标识牌

画面:30cmX40cm单立柱,高:110cm,底座:40cm

150


2

袖标

植绒布+魔术扣

100


3

广角镜

80cmX80cm

6


4

铝壳太阳能爆闪灯

50*17*12cm

120


5

工程彩门

100cmX100cm

平方米

300


6

工地反光指示牌

爆闪灯,圆牌60cm
方牌1×1.8m,单管:3.5米

50


7

安全警示牌

画面:30cmX40cm单立柱:110cm     底座:40cm

150


8

安全警示牌

画面:60cmX80cm双立柱,高:150cm,底座:50cm

300


9

宣传标识牌

120×240cm

140


10

大型宣传标识牌

100cmX100cm

平方米

300


11

标识车贴写真

100cmX100cm

平方米

500


12

PVC刻字

100cmX100cm

平方米

200


13

仿真草皮

1mX50m

240


14

胸卡

A7

300


15

台签

100mmX200mm

100


16

科室牌

28cmX12cm

10


17

立式展板

60cmX90cm

平方米

100


18

宣传展板

120cmX240cm

平方米

150


19

旗杆

9m

27


20

横幅

宽幅90cm

300


21

发光字

100cmX100cm

平方米

100


22

发光字+框架

100cmX100cm

平方米

100


23

室内显示屏

100cmX100cm

平方米

30


24

企业铭牌

40cmX60cm

10


25

企业铭牌

40cmX240cm

5


26

户外宣传栏

带雨棚,单面看板120×240cm   总高220cm

50


27

户外宣传栏

带雨棚,单面看板120×240cm   总高220cm

50


28

喷绘布

100cmX100cm

平方米

500


29

喷绘布

100cmX100cm

平方米

500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送货时严格按照每次审批的计划配送,最终以现场实际采购验收合格数量结算。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17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设计图纸

(3)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质量要求

 

4.货物验收方式

(1)货物到工地后,需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供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2)需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需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7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10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供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依据供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 2 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 70 %,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 70 %(与前面的数据同);依次类推;原则上一年内支付比例不超过80%。

(3)全部供货结束后的 12 个月内,开始支付第一月供货金额的 25%,下一个月支付第二批次的供货金额的 25 %,依次类推;

(4)扣除 5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本项目工程全部验交完后一个月内无息一次性支付完。

(5)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0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01%);建行E信通(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云信(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商业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铁建银信(1月期上浮率为0.3%,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3%);中行融易达(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其他票据支付方式(1月期上浮率为0.0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01%)。如若后期贴现成本变化,供方应当配合需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否则需方有权单方调整,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6)若供需出现逾期付款的,供方同意按照起诉时供需欠付供方的最终货款金额,以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上浮货款。供需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供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1报价中增值税税率不同时,取税前总价;2报价时请综合考虑送货时效。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三亚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标段经理部

人:郑苏凡    联系电话:18271208904  邮箱:609295956@qq.com

到货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三亚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标段经理部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2024年8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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