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标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辽宁 铁岭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08-28
项目业主
开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

开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标线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4-211282-00067 项目名称:开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标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61,080.00 最高限价(元):661,080 采购需求:查看

2. 标线主要质量要求

标线颜色为白色和黄色数量、颜色、形状及位置以采购人要求为准。色泽鲜艳、色度好、干燥时间快,具有良好的耐磨性、耐候性、抗滑性(标线表面的抗滑性能应不低于所在路段路面的抗滑性能,可适当添加抗滑剂),路面附着能力强,夜间反光效果好,不允许有起泡、起皱、大面积气孔、断裂、塌陷、剥落、脱落等病态,标线内的有缺陷面积小于3%。表面抗污染能力强(抗污染能力是指标线投入使用后能抵抗各种尘埃,车辆碾压所留下的痕迹面基本上保持原有的材料颜色)。

3. 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防护、交通疏导工作,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教育工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避免高峰期施工;施工现场放置充足的反光锥和警示牌,并由专人进行现场指挥,防止车辆进入施工区域将涂料带出或形成车辙,直至标线充分干燥。根据施工进度,及时做好人员及材料的准备工作,避免施工中断。对于采购人提出的紧急施工任务,必须在2小时内开始施工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04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和二次报价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和二次报价。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开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  址:辽宁省开原市文化路东135号联系方式:024-730191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铁岭市凡河新区水木华园小区南门B25-6号联系方式:024-74615555邮箱地址:853624410@qq.com开户行:铁岭银行红旗支行账户名称: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102010200118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艺琦电  话:024-7461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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