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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使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智慧城市管理建设项目专项债资金,不足部分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区财政统筹解决。 | 财政资金100%。 | ||
岭海南路(莱美路一中阳大道)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中阳大道西侧,路线整体呈南北走向,本次改造路面升级范围起点为莱美路,终点接中阳大道,路线全长约3.60公里。其中: 1、岭海南路(莱美路一梅峰路)段长约3.11公里,已于近年完成建设,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兼二级公路功能),双向六车道+两侧非机动车道,道路红线宽度36米,现状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2、岭海南路(梅峰路-中阳大道)段长约0.49公里,现状路面宽度为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兼四级公路功能),双向两车道,现状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等,其中路面升级改造为对现状水泥混凝土路面加铺沥青。 项目概算批复总投资34608506.87元,其中:工程费用28393585.5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566897.14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436459.20元),预备费1648024.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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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分为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其中: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工作所需的检测、专家咨询和评审(如有)、效果图、设计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工作、配合完成施工图预算财审、审核竣工图、配合竣工验收服务等。各项设计在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做好与前期初步设计的衔接,并对初步设计缺陷(如有)进行修复完善。 施工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照管、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及其他相关要求、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及编制竣工图、包结算、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包保修、包移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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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完成全部施工设计图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图修订应在施工图审查意见提出后3日内完成。 施工工期:50日内。具体开工日期以取得施工许可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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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2050.49元。 | |||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两个以上企业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责任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4)联合体任一方在本招标活动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建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的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汕头市澄海区德胜花园2-7幢二楼) |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 | |||
一、立项批文文号:澄发改〔2024〕147号、澄发改〔2024〕157号。 二、采用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三、定标规则采用:票决定标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