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沛运河(鹿楼段)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EPC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沛运河(鹿楼段)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工程 已由 沛县经济发展局以 沛经审发〔2024〕77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镇财政资金 ,项目法人为 沛县鹿楼镇人民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沛县鹿楼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天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丰沛运河(鹿楼段)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EPC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沛县鹿楼镇境内。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项目拟对丰沛运河鹿楼段实施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河滨带生态修复工程;陆域缓冲区生态修复工程;生态湿地构建工程等。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及货物采购、工程施工,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交钥匙工程)。
2.3.2 投资金额:约3072.73万元。
2.4 本项目计划工期:工程总工期为:120 日历天(具体工期 以实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其中:设计工期:20 日历天(设计论证、施工图审查时间 除外);施工工期:10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同时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本工程共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指水污染防治、污水治理、水生态治理、水环境综合治理、河湖整治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及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鉴定书(或竣工证明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鉴定书(或竣工证明书)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项目投资额为准。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投资额,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1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2自2021年8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2200万元及以上的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水治理工程或水生态治理工程或河湖整治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 鉴定书 (或竣工证明书)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 (或竣工) 鉴定书 (或竣工证明书)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项目投资额为准。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投资额,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5)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
(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见评标办法。
(8)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 A、B、C 三类)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只需提供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安全证书) 。
(9)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 7.2 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 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þ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þ银行保函、 ̈信用承诺、 ̈保险保单、 ̈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肆拾万元整;
收款人: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
开户账号:070667869112010007750000003621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
(2)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已延长)、银行担保的内容。
(3)银行保函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对所提供的银行保函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5)投标人应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相应位置上传清晰的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 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4.8 如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08月29日至 2024 年10月10 日0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2024年10月10日09时30分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工程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8.2 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第 3 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详见8.5。
8.4 分值构成: 详见招标文件。
8.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内容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沛县鹿楼镇人民政府
地址:徐州市沛县鹿楼镇鹿楼村
联系人:孟祥举
电话:135125730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荣盛未来广场S1-135
联系人:陈胜男
电话:0516-83799962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