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218林芝至拉萨高等级公路灾毁整治工程
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CCJY-XZ-20240901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采购人)委托,现对G4218林芝至拉萨高等级公路灾毁整治工程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进行采购,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G4218林芝至拉萨高等级公路灾毁整治工程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
1.2 采购人: 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1.3 采购代理机构: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全额投资,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G4218林芝至拉萨高等级公路灾毁整治工程在保持原路线不变的情况下,对危害公路正常运行的线外突出地质灾害点进行整治,本项目包括十七处工点灾害治理,各工点位置分别为:G4218林芝至拉萨高等级公路才果2号中桥段、折巴尼洋河大桥段、娘当村特大桥小桩号桥台段、娘当村大桥至娘当村通道段、帕朗沙村大桥段、K4342+880左侧涵洞段、仁青林3号大桥段、吉古村1号大桥段、K4560+460~K4560+780右侧路基段、K4596+580~K4596+760左侧路基段、多布特大桥桥头段、K4363+900左侧岸坡段、K4384+330左侧岸坡段、K4389+650~K4389+850右侧临河段、K4364+100皮康村大桥下泥石流沟段、K4364+300左侧皮康停车区外侧河道岸坡段、松多隧道进出口段。
项目路线:本项目十七处灾毁工点路段保持原路线指标不变。主要控制点为才果2号中桥、折巴尼洋河大桥、娘当村特大桥、娘当村大桥、帕朗沙村大桥、仁青林3号大桥、吉吉村1号大桥、皮康停车区、松多隧道。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1.7 最高限价:14.83万元
2.1 采购范围:G4218林芝至拉萨高等级公路灾毁整治工程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前提下进行总体评价和公路安全状况评价等。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在项目交工验收前一周提交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的安全性评价报告。
2.3 服务地点: 西藏自治区。
2.4 质量要求:本项目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必须符合《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B05-2015)、《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释义手册)等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最新相关标准规定,并经专家组评审相关部门备案通过。
2.5 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6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公路专业)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企业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业绩(以审核通过后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中查询业绩的网页截图;在网站中无法查询的,须提供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封面、著录项及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上述材料须包含业主信息及联系方式);若供应商提供的网页截图信息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实该项目业绩,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的彩色扫描件。
(3)拟派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或交通工程或安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前一天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以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审核通过时间为准)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或交通工程或安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前一天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以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审核通过时间为准)的技术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中查询业绩的网页截图;在网站中无法查询的,须提供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封面、著录项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上述材料须包含业主信息及联系方式);若供应商提供的网页截图信息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实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项目业绩,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提供最近连续三年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包含医疗、工伤、养老),社保系统改革的省份,医疗、工伤保险可由其他相关系统打印。
(4)信誉要求: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自身原因出现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从业禁止名单;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可在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并附查询网页截图)。
(5)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1-2023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经审计的每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供应商应为独立的第三方单位,与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对该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2024年 9月 5 日至2024年 9月 9 日,每日上午09时4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4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江冲路)持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彩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到现场报名购买采购文件,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书面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关联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等附件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jjt.xizang.gov.cn)采购信息栏中自行下载。
4.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不召开标前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踏勘。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9 月 12 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指定开标地点。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7.
本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以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5号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人:史先生
电 话:0891-6839101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以西,南环路以北汇景新城7\\8\\17\\21幢1单元
7栋12楼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人:赵 工
电 话:18889008489
邮 箱:359323099@qq.com
2024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