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民政局随州市曾都区失能半失能托养中心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地区:湖北 随州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10-13
项目业主
随州市曾都区民政局
招标代理
项目概况 随州市曾都区失能半失能托养中心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随州市鑫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清河路42号左岸星城9号楼2单元2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DL20241013-001

项目名称:随州市曾都区失能半失能托养中心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随州市(曾都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遴选第三方管理服务机构(运 营方),采取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方式,将曾都区失能半失能中心整体经营权委托交给具有成功运营经验的企业或社会组织运营管理,开展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医疗救治等托养服务,在符合要求的服务范围内,由承接方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0 年,前5年免委托费用,后5年协商再议。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文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包含向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提供本单位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需提供有 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并在人员配备、实践经验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 https://www.ccgp.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市鑫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清河路42号左岸星城9号楼2单元203)

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 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特定资格要求内容以及公告附件以获取招标 文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特定资格要求内 容以及公告附件以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格式发送至各投标人填写的邮箱。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市鑫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清河路42号左岸星城9号楼2单元2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所有相关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2.为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及推进“政采贷 ”政策落实, 目前曾都区已开通“政采贷 ”业务的银行  9  ,联系方式如下: 邮储银行: 张焕东 15826720398、刘勇 13317592258 ; 随州工行: 任永平 13308662276、龚巧巧 15308668085;随州建行:徐明圆 13872889330、袁超 18107221557;随州农行: 聂冬 15272868769、万欣 18827588896;湖北银行:邵琦 18771359869、邹超 18771359869;随州交行: 汪彩云 18627904019、王翔 13724036906;汉口银行随州分行:吴波 17398270811、杨力 15671245170; 随州中行: 胡亚东 15377296188 杨凯茗 18107220788 ; 随州农商行: 叶全刚 13986440688 、王培 15826722225。

3.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 载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州市曾都区民政局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戒烟堂巷58号

联系方式:刘科长:13886867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随州市鑫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曾都区清河路42号左岸星城9号楼2单元203

联系方式:贺小红:0722-7602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小红

电 话: 0722-7602699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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