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排水管道改造及北部区雨水管网新建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SZ1207G24101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绥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棱发改发【2024】3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绥棱县排水站。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绥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绥棱县排水管道改造及北部区雨水管网新建项目设计
2.2项目地点:绥棱县绥棱镇城区内。
2.3项目规模:新建及改造排水管道总长度12805米,其中:老旧排水管道分流改造8285米,管径d300-d2000;现状老旧管道修复改造4520米,管径为d300-d1400。建设泵站1座,设计规模为3立方米/秒。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165.31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一名,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给排水),并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4年07月--2024年09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其他设计人员:本次招标不对其他设计人员数量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特点自行配备其他设计人员,并承诺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3.5.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5.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07日09时00分。
5.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地点为: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其他事项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绥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55-4628038
招标人:绥棱县排水站
地 址:绥棱县中心路64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5045564234
招标代理: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康庄南路105号四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6616080060
邮 箱:yczb5559@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