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泵站设备及安装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黑龙江 大兴安岭
类型
施工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0-17
项目业主
塔河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泵站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2722]ZDTZGC[CS]20240005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泵站设备及安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64,524.7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泵站设备及安装):

合同包预算金额:4,464,524.79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建筑工程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泵站设备及安装1(次)详见采购文件4,464,524.7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泵站设备及安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并按文件给定格式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划分标准为准。本项目标的名称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泵站设备及安装”,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所属行业填写错误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如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报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数据与填报的所属企业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对应时,声明函不作无效处理,评审专家将以填报的数据为准修正其企业类型。(2)本项目价格评审时,不再对价格进行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泵站设备及安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须配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与完成本项目相关的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及质量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与完成本项目相关的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所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提供相关证件,且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2024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2024年10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提前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CA,CA用于制作标书时盖章、加密和开标时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办事指南-CA办理流程)具体操作步骤,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2.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操作说明,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下载专区--系统操作手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河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457-36649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外滩1898A4栋11层

联系方式:0451-86626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451-86626306-809

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7日


相关附件: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城镇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建设项目-泵站设备及安装-招标工程量清单.rar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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