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淮安开放大学)学员公寓及电子实训楼装饰装修工程

地区:江苏 淮安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装修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0-24
项目业主
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招标项目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淮安开放大学)学员公寓及电子实训楼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2023】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淮安开放大学)学员公寓及电子实训楼装饰装修工程一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清江浦区明远西路15号

2.1.2建设规模: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淮安开放大学)学员公寓及电子实训楼装饰装修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

2.1.3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410万元

2.1.4工期要求: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1日,竣工日期:2024年1220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淮安开放大学)学员公寓及电子实训楼装饰装修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 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 在 市 场 监 督 部 门 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除以上四种情形外,其他情形不视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0229 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时间以处罚决定书时间为准)。

20239 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0246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41日以来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7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查询。)

3.8投标人未被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均处于合格状态。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18 2024年102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合计105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3009:30:0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R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R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R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R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100 %

2.1.2

评标入围方法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R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 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

?方法二中R 取值为:   ;

?方法三中R取值为:30,平均值以上 14家、平均值以下 16 家;G1取值为:10%、15%、20% G2取值为:10%、15%、20%、25%、30%;

注:(1)系数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30家时,采用全部入围方法,超过30家时采用方法三。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投标保证金

使用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或金融机构保函等,必须将保函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中,使用信用承诺的,承诺书必须盖公章(或电子章)上传至电子标书中,否则形式评审不通过。

2.2.2

资格评审标准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链接诚信库)

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链接诚信库)

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有效的)

提供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链接诚信库,同时将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41日以来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链接诚信库)

承诺书(可参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我方在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淮安开放大学)学员公寓及电子实训楼装饰装修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过程中,做如下承诺:

1、我方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2、我方对本工程不转包、不违法分包;

3、我方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自2022-09-0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自2023-09-0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自2024-6-0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项目经理满足下列条件:

(1)我方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 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 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 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 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2)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9、我方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姓名)符合下述第要求:

1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10、我方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11、我方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我方的合法利益,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法定代表人将在我方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我方单位公章。

12、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13、我方在此声明:任何未经我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加盖我方单位公章的投诉材料均非由我方发出,且属弄虚作假行为,我方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认定形式:以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时间以处罚决定书时间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评委现场查询)。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非联合体即可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条件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合格;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1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2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3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4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R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R方法一;R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 95%、96%、97%、98%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 95%、96%、97%、98%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 65%、70%、75%、80%、85%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8% ;

方法四:K取值为:        ;

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五: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R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

(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0.9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说明

 数字人民币使用:本项目投标工具使用费、评标(评审)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款结算、履约保证金收退等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和《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等文件精神原则上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13375225815  

联系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飞耀路23 号

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名称:淮安江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 13023541300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中业慧谷B27-2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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