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岗头城中村改造首开地块及首开区剩余地块岩土工程设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朗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借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朗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西岗头城中村改造首开地块及首开区剩余地块岩土工程设计。(2)建设地点:1)首开地块建设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振岗路以北、北杜街以东、龙岗小区以西、西岗头路以南;2)首开区剩余地块(A#、B#)建设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振岗路以南、北杜街两侧。(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1)首开地块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公共配建、地下车库、地下室、人防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项目总建筑面积124504.9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1327.3平方米,主要包括住宅74320.97平方米、幼儿园3254.27平方米(含微型消防站50平方米)、公共配建3631.95平方米(含社区卫生服务站160.3平方米、文化活动室309.81平方米、其他商业设施270.94平方米、托老所702.5平方米、居委会及社区服务用房725.46平方米、警务室77.83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249.55平方米、物业经营用房326.43平方米、托育设施665.44平方米、微型消防站62.97平方米、消防控制室54.98平方米、邮政服务场所25.74平方米)、门卫、出地面楼梯间及风井等120.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177.62平方米,主要包括地下车库33743.19平方米(含人防面积6506.18平方米)、地下室9200.43平方米、设备用房234.0平方米。2)首开区剩余地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幼儿园、公共配建、地下车库、地下室、人防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项目总建筑面积236843.47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60263.56平方米,主要包括住宅157321.27平方米、公共配建2674.05平方米(含文化活动室410.8平方米公厕81.24平方米、公益性商业网点256.83平方米、其他商业设施468.08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477.96平方米、物业经营用房650.57平方米、微型消防站102.5平方米、消防控制室102.4平方米、生活垃圾收集点123.67平方米)、门卫、出地面楼梯间及风井等268.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6579.91平方米,主要包括地下车库56427.48平方米(含人防面积12821.08平方米)、地下室 20152.43平方米。(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并收到招标人提供相应资料次日开始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图纸设计并提交审图机构审查合格。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工作完成之日止。(5)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的标准、规范、规定及招标人相关要求,保证通过相关部门审批、专家论证通过。(6)标段划分:本项目仅划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1)项目住宅楼与车库(如需要)地基处理设计;(2)项目基坑支护设计。工作内容:(1)按照现行岩土工程规范要求进行地基处理设计,审图合格,配合招标人上传工程项目信息;(2)按照结构专业对基坑深度的要求以及现场基坑边界条件、周围环境完成项目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包含基坑监测点布置图),并配合通过相关评审、专家论证等;(3)对相关可行设计方案提供综合比选论证,并给予合理化建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岩土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4至2024-11-01,每日上午10: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石家庄市新华区景悦街2号天河商业广场A座907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信用中国”网站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报名期间)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18 09:30 ,地点为 石家庄市新华区景悦街2号天河商业广场A座907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琨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梁严严,0311-69096310。邮箱:hbklgc333@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朗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13582155994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朗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琨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时光街192号龙岗小区北二楼10室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景悦街2号天河商业广场A座907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解洋 | 联系人: | 梁严严 吕浩阳 |
电话: | 13582155994 | 电话: | 0311-6909631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klgc33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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