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以下工程建设】泾川县第一中学科创楼及体育场建设项目(地质勘察)

地区:甘肃 平凉市
类型
勘察
发布时间
2024-10-24
项目业主
泾川县第一中学
招标代理
甘肃恒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泾川县第一中学科创楼及体育场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HF2024-1024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甘肃恒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邀请项目类型(A01)房屋建筑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993367001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2024-10-25 00:00:00竞价结束时间2024-10-27 17: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标包名称标包编号采购类别合同估算价
1泾川县第一中学科创楼及体育场建设项目(地质勘察)001GSHF2024-1024服务-勘察138000.0(元)

公告内容

  • 泾川县第一中学科创楼及体育场建设项目

    (地质勘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川县第一中学科创楼及体育场建设项目(地质勘察),已由泾发改[2024]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泾川县第一中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现委托甘肃恒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地质勘察进行邀请招标,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第一中学科创楼及体育场建设项目(地质勘察)

    2.建设地点及规模:

    该项目位于泾川一中校园院内,计划新建科创楼1幢,建筑面积5148平方米,主体五层,层高3.9米,室内外高差0.45米,女儿墙1.5米,建筑高度21.45米,采用框架结构,屋面防水等级一级,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类别I类,结构安全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抗震设防分类乙类,框架抗震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新建300立方米消防水池1座,2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配套实 施水、电、暖等其他工程。新建体育场18000平方米,内设 400米环形跑道3639.1平方米、人工草坪足球场10360.9平方 米、辅助场地2640平方米、看台1360平方米,新建围墙180 米、内环排水沟400米。

    3.招标控制价:13.8万元(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标准,成果质量合格。

    5.招标内容:本项目地质勘察,包括勘察报告、设计配合及施工期间的指导和服务等。

    6.资金来源:申请上级投资及地方自筹。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8.勘察周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及测量能力。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直接参与本项目地质勘察全过程,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上查询结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没有处于被关停、财产冻结状况。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9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按年交的提供2023年)。

    6.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实施方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说明:投标人必须对本企业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请于2024年10月25 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7日17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所有投标人于 2024 年10月 27日 09 时 00 分前上传资格证明文件及实施方案,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上传内容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4.资格审查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相关专家根据资格要求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按公告竞价时间要求时限进行网上报价。

    五、相关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代理机构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期满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 U盘1份、PDF 格式盖章签字),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恒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泾川县东二路种子管理站住宅楼401 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人:泾川县第一中学

          址:泾川县泾崇路21号

    人:张佳宁

    联系电话:18093357371

    监管部门:泾川县教育局

       : 泾川县安定街 1 号

       话:0933-5928823

    代理机构:甘肃恒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33-5962900

          址:泾川县东二路种子管理站住宅楼401室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ygcgpt.plsggzyjy.cn:12030)进行投标竞价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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