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洛宁县洛河小流域及水库综合治理项目监理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宁县兴洛矿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洛河小流域及水库综合治理项目监理项目(项目代码:2208-410328-04-01-411820)2.2、项目编号:洛宁工服招标新(2024)0002号 2.3、建设内容:对黄河流域洛河两岸大沟河、杜河涧、陈吴涧、景阳涧、寺上涧、白马涧、大铁沟、小铁沟、沪池沟、孟峪涧、马店涧、张村涧、罗水沟、韩城河、底张涧、马营涧等16条河道进行清淤清障、疏浚及岸坡防护;对土门坡、乌龙沟、马营和大沟口4座水库进行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对兴华镇竹梦大道防护堤加固硬化。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5、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2.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监理规范标准;2.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2、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4、投标人及项目总监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3.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61.54.85.189/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10月25日 至2024年10月31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61.54.85.189/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61.54.85.189/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兴洛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洛宁县永宁大道水务大厦 8 楼
联 系 人:吉先生
电 话:0379-66297969
代理机构:河南凯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九都路交汇处中迈红东方广场A区公寓楼1605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管部门:洛宁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