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2024年棉花挖潜提质增效示范项目盐碱地改良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瓜州县2024年棉花挖潜提质增效示范项目盐碱地改良工程,经瓜州县农业农村局瓜农发【2024】92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瓜州县三农服务中心
2.建设地点:瓜州县
3.建设规模:本项目盐碱耕地综合改良实施面积共计2.37万亩,涉及五个乡镇六村,其中梁湖乡陈家庄村4664亩,西湖镇城北村4920亩,瓜州镇头工村5359亩,瓜州镇瓜州村1901亩,南岔镇六工村5300亩,广至乡卓尼村1556亩。
水利措施:共改建T2.5型渠4477m,改建T2.2型渠18623m,新建U60渠道:85301m,新建U80渠道44013m,T型渠道加高347m,U80-U60单向节制分水闸57座,U80-U60双向节制分水闸13座,U60-U60单向节制分水闸7座,U60-U60双向节制分水闸5座,U80-U80 单向节制分水闸24座,T-U60单向节制分水闸159座,T-U60双向节制分水闸41座,T-U80单向节制分水闸13座,T型渠节制闸70座,U80单向分水口323座,U80双向分水口68座,U60单向分水口1079座,U60双向分水口322座,T型渠道单向分水口65座,T型渠道双向分水口5座,盖板涵45座,过路涵管(φ800)27座,过路涵管(φ600)61座。
化学措施:有机肥(含撒施)5307500kg,有机酸性水溶肥360775kg,生物基质功能菌剂 146875kg,硫酸脲269175kg,功能型盐碱改良剂21534kg;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4.建设工期:计划总工期:16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4月30日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七个标段
一标段:西湖镇城北村U60渠道、T型渠道、渠系建筑物等建设内容。完成该项目工程建设任务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提供监理服务,按照建设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和合同,负责工程的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以及协调建设、施工等各有关单位之间工作,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和办理工程结算审核,以及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等各类技术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梁湖乡陈家庄村U60渠道、U80渠道、渠系建筑物等建设内容。完成该项目工程建设任务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提供监理服务,按照建设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和合同,负责工程的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以及协调建设、施工等各有关单位之间工作,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和办理工程结算审核,以及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等各类技术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南岔镇六工村T型渠道、U60渠道、U80渠道、渠系建筑物等建设内容。完成该项目工程建设任务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提供监理服务,按照建设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和合同,负责工程的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以及协调建设、施工等各有关单位之间工作,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和办理工程结算审核,以及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等各类技术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标段:瓜州镇头工村U60渠道、U80渠道、渠系建筑物等建设内容。完成该项目工程建设任务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提供监理服务,按照建设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和合同,负责工程的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以及协调建设、施工等各有关单位之间工作,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和办理工程结算审核,以及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等各类技术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标段:瓜州镇瓜州村U60渠道、渠系建筑物等建设内容,广至藏族乡卓尼村U60渠道、T型渠道、渠系建筑物等建设内容。完成该项目工程建设任务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提供监理服务,按照建设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和合同,负责工程的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以及协调建设、施工等各有关单位之间工作,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和办理工程结算审核,以及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等各类技术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标段:西湖镇城北村、瓜州镇瓜州村、头工村的化学措施中肥料供应、播撒及土地翻耕等内容。完成该项目工程建设任务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提供监理服务,按照建设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和合同,负责工程的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以及协调建设、施工等各有关单位之间工作,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和办理工程结算审核,以及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等各类技术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标段:梁湖乡陈家庄村、南岔镇六工村、广至藏族乡卓尼村化学措施中肥料供应、播撒及土地翻耕等内容。完成该项目工程建设任务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提供监理服务,按照建设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和合同,负责工程的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以及协调建设、施工等各有关单位之间工作,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和办理工程结算审核,以及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等各类技术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棉花大县奖励资金。
7、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工程建设任务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提供监理服务,按照建设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和合同,负责工程的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以及协调建设、施工等各有关单位之间工作,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和办理工程结算审核,以及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等各类技术服务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企业任命文件,配备的其它监理人员不少于2人且须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2024年6月至2024年9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在工程施工期间,上述人员必须按规定全部到位、持证上岗、履职尽责,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得随意减少、更换或调整。确需调整更换的,应按不低于约定的资质、能力等条件,书面报请发包人审核、批准;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5、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格证书文件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承诺书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记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须知:
1、凡参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http://www.ggzyjypt.com.cn/) 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按照“甘肃交易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综合电子标)”制作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4006131306)。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法:请投标人于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9日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2、各投标人在网上投标登记成功后,请于2024年11月01日18时00分之前将《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格式后附)、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一式四份、承诺书一份)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北街街道正大路16号国泰家园A区配套3-1-4号楼2-1号),逾期不予受理,递交方式如下:
(1)现场递交或邮寄,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北街街道正大路16号国泰家园A区配套3-1-4号楼2-1号,联系人:赵文杰,联系电话:19993758848,邮寄时须在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背面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354883496@qq.com,(邮箱发送快递单号时请备注企业名称)因快递导致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无法按时送达,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1、以上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由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装入投标文件内。
2、请各投标单位递交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时充分考虑需要递交的标段,本项目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递交后不允许更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和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的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予受理。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瓜州县三农服务中心
地 址:酒泉市瓜州县渊泉镇榆林南路2号
联系人:周海平
联系电话:18009370275
代理机构:甘肃绿蒙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北街街道正大路16号国泰家园A区配套3-1-4号楼2-1号
联系人:赵文杰
联系电话:19993758848
(标段名称)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
监理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
企业地址 | | 联系电话 | |
企业资质等级 | | 资质证书编号 | | 年检结果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经济性质 | | 年检结果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务 | | 职称 | |
委托人 | | 职务 | | 职称 | |
企业人员概况 | 总人数 | 人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人 |
管理人员 | 人 | 其他人员 | 人 |
近三年监理业绩 | |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 | 职务 | | 职称 | |
本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 职务 | 注册编号 | 职称 | 主要监理业绩及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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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本项目的监理人员 | 专业 | 姓名 | 职称 | 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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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专业人员包含但不仅限于...) |
主要检测设备 | |
注:1、本表一式肆份,由投标企业填写,招标人、监督机构、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各存留一份。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装入一份。
3、本表为机打原件,手填、扫描、彩印无效,必须在报名时送至代理机构处办理盖章,逾期不再受理。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 (标段名称)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
5.保证公司在建项目不会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施工计划及施工进度,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公司自行承担。
6.我公司承诺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如未及时递交所造成的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9.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开展工作。
10.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11.我公司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招标人核对。
12.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13.我公司承诺一旦中标,完全遵循国家及地方政府以及招标人有关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如我方在瓜州县有其他在建项目。绝不会因项目资金、人力资源短缺等因素拖延实施进度,否则愿意接受招标人的任何处罚。
14.我公司保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招标人全力配合,本着为项目负责的态度,为避免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破坏原有设施带来的后患。须充分了解各村镇原有沟渠等设施的现状,及时与招标人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行实施。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承诺人”签字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若经核查存在以上行为的投标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