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房屋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招标二次公告

地区:新疆 巴州
类型
施工
分类
绿化,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0-24
项目概况 某单位房屋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1栋18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KDWLM-G1001

项目名称:某单位房屋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1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2.08500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某单位房屋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招标人为某单位。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某单位房屋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2、项目地址:新疆巴州焉耆县

3、项目内容:原有建筑改建有铁丝网、垃圾转运、羊围、车场、食堂、园林路、公寓楼、车场西侧房屋、晾衣房、彩板房、小车库、环形路、36号房屋、货物存放点、45号房间防水、办公室、消防井、主干道、消防水池、发电机房、护栏和斜坡排水渠、耳房、15号房间大门维修、锅炉房共计20余项。设计图纸部分1项。

4、计划投资:125.00万元

5、工期要求:总工期50日历日。

6、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8、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报名

1、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5:00时至19:00时在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持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前来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3、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6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该时间为投标保证金最终到账时间)。

4、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的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或投标保函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五、投标保证金账户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文件领取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结束。

2.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码:91650100722350061D,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支行;帐号: 107601654453 地址电话: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1栋18层 09914508736],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和其他的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6、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3日上午11时00分,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上发布。

免责声明: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33791720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维

联系电话:0991-4508367、18703030639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扶持小微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7、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8、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1栋18层

方式:线上申请或线下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1栋1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焉耆回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李先生15337917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联系方式:马维187030306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维

电 话: 0991-4508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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