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自来佛北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州市自来佛北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定州市行政审批局以行审项目【2023】0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州市建投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定州市北部新区,南起科研路,北至旭阳路。 建设内容:项目新建雨水管道 1116 米,管径为 DN2000,新建污水管道1116 米,管径为 DN1800,材质均为钢筋混凝土预制管,以及道路路面恢复等。 计划工期:3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最高投标限价:2214.55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审计、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并担任过与该项目相类似的工程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合同协议书未体现职务的,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原职务证明文件(格式自拟)等佐证材料】;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并未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市政给排水或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银行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需联合体各方满足要求。
??3.1.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成立以来须具有至少一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勘察、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
??3.1.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中小企业有预留份额,预留比例为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 40% 的 60% 。大中型企业投标的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微企业投标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牵头人(勘察单位除外)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5 09:00至2024-11-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暗标部分的编制要求”,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备注:(1)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未经资格确认 (注册登记) 的 ,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网址:http://www.hebpr.cn) 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 该项目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在完成“交易响应方”注册后,如有需要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 (办理时需准备企业公章、法人章或法人手签) 。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网上办理。详见此链接 www.hebca.com/ggzydz.html;咨询电话:4007073355。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定州市建投置业有限公司,地 址:定州市上东国际 15 号楼,联系人: 李严力 ,电 话:0312-233288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赢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26号荣鼎天下A座1506,联系人:刘利强,电话:1593311954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2332978
电子邮箱:dzszz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无;收费标准:0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定州市建投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赢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定州市上东国际 15 号楼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26号荣鼎天下A座1506 |
邮编: | 073000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李严力 | 联系人: | 刘利强 |
电话: | 0312-2332882 | 电话: | 15933119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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