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大市化工园区二级消防站建设项目

地区:湖南 衡阳市
类型
设计,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绿化
发布时间
2024-11-15
项目业主
湖南耒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

耒阳市大市化工园区二级消防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耒阳市大市化工园区二级消防站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耒发改审【2024】114号,建设单位湖南耒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总投资为3976.25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耒阳经济开发区预算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耒阳市大市化工园区二级消防站建设项目;

1.2.2建设地点:耒阳经济开发区大市片区伴山西路与竹马公路交汇处西北角;

1.2.3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二级消防站1座,总建筑面积约2700平方米;其中新建消防执勤楼约1300平方米,值班备勤楼约660平方米,附属用房约580平方米训练塔约200平方米,警卫室30平方米,围墙320米;购置配套消防救援设备设施,并完成场地硬化、训练场、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停车位等配套设施建设。(最终建设内容以招标人认可的施工图为准);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为2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

1.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设计、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1.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采购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工程交付要求,所采购的产品(包括设备)须达到出厂检验合格、检验检测合格、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施工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1.6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1.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2323943.99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1435123.8元,施工图设计费317064元,不可预见部分(暂列金额):¥571756.19元)。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engyang.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engy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10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eng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耒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局,电话0734-4319908

9.其它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heng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9.2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确认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电脑、CA证书、网络配置等是否满足不见面开标大厅和澄清答疑、答辩的相应环境,提前配置好浏览器数据及安装好驱动(详见:《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操作手册》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如因投标人电脑设备、CA证书、网络配制等问题导致无法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的后果皆由投标人承担。

10.联系方式

人:湖南耒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耒阳市东二路北段1号;

人:曹偲劼;

   话:1839094290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成国兴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高新开发区麓龙路199号麓谷商务中心BCD座515C65房;

人:朱敏华(项目负责人)、曹倩、唐花玲;

   话:19173439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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