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沙区金洲涌东段(进港大道至槽船水闸)综合整治工程(泵站部分)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南沙区金洲涌东段(进港大道至槽船水闸)综合整治工程(泵站部分)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槽船泵站设计排涝流量39.2m3/s,总装机功率2840kw,新建防洪堤392m,配套建设三防物资仓库等附属建筑物。本工程排涝标准为5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防洪(潮)标准为200年一遇。泵站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III等。穿堤箱涵、外江防洪闸等外江侧建筑物级别为1级,泵房、交通桥、进水建筑物建筑物级别为3级。 | ||
招标内容 | 新建槽船泵站设计排涝流量39.2m3/s,总装机功率2840kw,新建防洪堤392m,配套建设三防物资仓库等附属建筑物。(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工期(交货期) | 45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或进场通知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6868.218227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3.1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3.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3.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2008〕91号文的规定)3.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时间为:2024年10月)在本单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9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3.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中无相关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6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9日 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9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9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39910657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下塘西路686号三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梁工 | 联系电话 | 13570370436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 联系电话 | 39053896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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