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监理
分类
公路工程,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15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辽交公路【2024】2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及以上资金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沈阳绕城高速公路沈抚示范区出口南侧,同城二路以南,同城三路以北,东侧为规划金橙西一街,西侧临现状林地。
2.1.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沈阳绕城高速公路沈抚示范区出口南侧,同城二路以南,同城三路以北,东侧为规划金橙西一街,西侧临现状林地。新建装备物资储备库、维修保养厂房等房建工程,配套建设应急演练场地、综合管网、道路、绿化等设施和装备物资管理系统,购置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
房屋建筑面积24869.70平方米。其中,装备物资储备库3栋,建筑面积13534.68平方米;维修保养厂房1栋,建筑面积1006.47平方米;生产生活用房1栋,建筑面积4026.88平方米;辅助及附属用房1栋,建筑面积2103.95平方米;门卫室2栋,建筑面积65.22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4132.5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建设项目监理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对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的全过程 (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进行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施工安全监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并按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号 对应施工工程 工作内容
1 项目位于沈阳绕城高速公路沈抚示范区出口南侧,同城二路以南,同城三路以北,东侧为规划金橙西一街,西侧临现状林地。新建装备物资储备库、维修保养厂房等房建工程,配套建设应急演练场地、综合管网、道路、绿化等设施和装备物资管理系统。
房屋建筑面积24869.70平方米。其中,装备物资储备库3栋,建筑面积13534.68平方米;维修保养厂房1栋,建筑面积1006.47平方米;生产生活用房1栋,建筑面积4026.88平方米;辅助及附属用房1栋,建筑面积2103.95平方米;门卫室2栋,建筑面积65.22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4132.50平方米。 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对施工标段工程的进度、质量、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费用等进行控制,提供施工准备、工程施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等各阶段的监理服务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施工安全监理和文件资料管理。
2.4服务周期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366日历天;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 a 和 b 项要求:
a.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b.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能力 投标人在2023 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 1。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 年(指交工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内独立完成过以下项目:
(1)完成过1项监理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或公共建筑工程;
企业信誉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 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以招标 公告发布后的某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 个年度)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拟担任总监理工程师(1 名):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公路工程(道路与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道路与桥梁)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担任过1个新建或扩改建公路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1 个新建公共建筑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投标 人应 进入 交 通 运 输 部 “ 全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
3.3 投标人的回避要求
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3.2与项目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控股是指直接控股或间接控股 。直接(或间接)控股关系是指 : 一方直 接 (或间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另一方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或一方直接(或间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另一方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的比例虽 然不足 50% ,但依其直接(或间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 另一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管理关系是指:虽不具有出资持股关 系,但双方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 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24年 11月15日 17:00 时至2024年 11月 20日 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6日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并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 109 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
5.3 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未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的,纸质交易不予开启。
5.4 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在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5 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6 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7 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8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监督人: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
电话:024-23878036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
监督人:中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024-81670092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邮编:110166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024-81670422
传真:024-81670422
招标代理公司: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李雪
电话:024-23391330-803
电子邮箱:958138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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