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营口市防汛应急预置救援队伍(包含住建、水利和交通等部门)抢险排涝设备及配套支出备件项目

地区:辽宁 营口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11-15
项目业主
营口市应急管理局
招标代理

采购营口市防汛应急预置救援队伍(包含住建、水利和交通等部门)抢险排涝设备及配套支出备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4-210800-06100 项目名称:采购营口市防汛应急预置救援队伍(包含住建、水利和交通等部门)抢险排涝设备及配套支出备件项目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1423000 最高限价(元):1423000 采购需求:查看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5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提交至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1、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1)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2)解密时限:自代理公司或甲方通知解密开始时间起30分钟以内。(3)报价提交的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2、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1 份,采用U盘形式存储,开标现场“密封”递交,并与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3、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电子版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营口市应急管理局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10号联系方式:张晨、0417-26601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辽宁谦达慧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575室联系方式:024-66765877邮箱地址:lnqdhzb@163.com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账户名称:辽宁谦达慧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账号:210501400008000014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辰、冉靓、霍丹电  话:024-6676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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