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城市供水综合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林州市城市供水综合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应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anyang.gov.cn/lzggzy/),凭企业数字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G-2024-169/2;
2.项目名称:林州市城市供水综合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二次;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预算金额:641200.00元(其中初步设计186200.00元,施工图设计455000.00元);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林州市城市供水综合提升工程包含林州市供水管网提升工程和林州市智慧水务提升工程。其中:(1)林州市供水管网提升工程,主要为改造铺设供水管道11950米,其中4370米DN600供水管道、4020米DN400供水管道、470米DN300供水管道、3090米DN100供水管道;(2)林州市智慧水务提升工程,主要为智慧水务管理平台及配套硬件工程,其中硬件工程包含机房硬件和在线仪表设备安装工程;
7.工程建设地点:林州市行政区域内;
8.采购需求(采购内容):林州市城市供水综合提升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配合采购人完成施工图审查、报审,处理施工中的深化设计、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相关工作;
9.合同履行期限(设计周期):3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采购人需求,确保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本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请按相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要求时限的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自2024年6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中受过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止);
3.5近三年(2021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未受过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接管、停止营业、注销、被执行、破产等状态(提供书面承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包)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3.7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anyang.gov.cn/lzggzy/),凭企业数字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3.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需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anyang.gov.cn/ayggzy/)完成CA 注册(推荐使用IE浏览器);具体办理流程请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anyang.gov.cn/ayggzy/)-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ggzy.anyang.gov.cn/ayggzy/)。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投标(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安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推荐使用IE浏览器登录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点击右上方【登录】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网上发布;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s://an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电子交易过程中如遇相关操作规则调整,供应商应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anyang.gov.cn/ayggzy/)”即时发布的相关规则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林州市水利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81005607303A
地 址:林州市龙安路304号
联系人:赵艳明
电 话:13213291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7708642000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中段金融城A座
联系人:宋建
电 话:0372-6831638 15824687011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林州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0372-6591910
4.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鑫云
电 话:18530638339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