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EPC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15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一标段(EPC)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备以2405-422802-04-01-97182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桐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省桐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利川市振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分布于利川市元堡乡朝阳村、大井村、东槽村等18个乡村; 建设规模:营造林工程共计1151.29公顷,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137.04公顷,现有林改培680.05公顷,中幼林抚育334.2公顷;支撑体系建设工程,包含营林道路18km、森林防火林带工程5km、森林管护房工程、森林防火语音提示器安装工程、森林消防蓄水池工程、森林资源监测系统工程等;配套产业建设工程,包含林下种植中药材面积150公顷,珍贵树种组培育苗苗圃工程并配套预备室、接种室、培养室等功能用房及操作仪器、智能化控制设备,苗圃附属设施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8167万元(以利川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审结论为准)。 其他:本次招标模式为EPC招标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设计:本项目设计包括营造林工程、支撑体系建设工程、配套产业建设工程等所有施工图设计、配合作业图评审、作业图预算及施工阶段的各项工作等。在建设期内的设计任务以招标人书面下达的通知书为准。(2)施工:完成审查合格后的作业方案及施工图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的配合工作,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相关手续办理;需配合完成施工过程中的林权流转工作;以及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而实施的场地准备、临时设施设备等相关工作,临时道路工程、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排水、排污和为了确保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而实施的各项实体或非实体等保障措施(相关接驳点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具体内容,由招标人确定后实施。以上设计、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投标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20 合同估算价:81670000.00元 | ||||||||||||||||||||||
2.3其他: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2、招标控制价2.1、报价方式:费率限价2.2、最高限价:1设计费: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以利川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审结论为计费基数,设计费率≤0.18%有效(0.18%为上限)。2建安施工费:以利川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审结论为计费基准的100%为上限。备注: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固定费率不予调整,本项目投标报价(费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3.1.1企业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具备本项目实施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设计单位:需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下列1、2、3任一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农林行业(林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农林行业(营造林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提供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网上截图),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个月(2024年1月至2024年10月之间任意连续两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林业或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本单位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个月(2024年1月至2024年10月之间任意连续两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注:林业或园林相关专业包括:营林工程、林业工程、林学、风景园林、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等专业。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证书证明。(3)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个月(2024年1月至2024年10月之间任意连续两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3.1.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3.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6业绩要求: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36个月算,合同签订时间在近三年内)(□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储备林类工程设计业绩。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36个月算,合同签订时间在近三年内)(□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 EPC项目或储备林类工程。3.1.7信誉要求: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两个月税收及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5)、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06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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