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11-19
项目业主
13米X频段地面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
竞价轮次 | |||
轮次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剩余时间 |
第一轮 | 2024-11-19 16:09:26 | 2024-11-21 16:09:26 |
基本信息 | |||
授标规则: | |||
我公司拟选取一名合格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本项目的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25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满足用户需要。 |
工期要求 |
自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招标事项完成之日止。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招投标代理服务等相关描述; 2.投标人应提供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企业信息中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 3.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个工作日在《眉山住建领域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中的当日信用评价分数90分及以上截图(截图需包含发布日期);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6.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社保证明); 7.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8.投标人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 9.人员要求:拟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技术人员2名(须提供本项目拟定项目负责人及专职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的近期至少6个月(2024年5月-2024年10月社保证明)。中选人所配备的合同人员不能变更,须保证在招标活动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或 1名专职技术人员随时能出场开展工作,上述人员均须具备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或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中选人严禁向招标人或其亲属以现金、礼品(快递送礼)、礼券等任何形式进行赠与。 12.若中选,请中选单位根据招标人要求(附件1)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盖鲜章(原件备查)。提交时间为招采平台公布中选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若不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视为中选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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