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九局云南盈江县73.24MW光伏发电项目汇流箱及对接箱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地区:云南 德宏州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11-19
招标代理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

竞价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9-240304

因云南盈江县73.24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需要,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拟采用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于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10:00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报价方式为两次报价,采购项目编号为POWERCHINA-。现将有关报价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云南德宏州盈江县73.24MW光伏项目分为新城乡29.24MW光伏发电项目,下辖芒章乡和苏典乡两处施工区;盏西镇44MW光伏发电项目下辖盏西乡、支那乡两处施工区;(以下简称“本项目”)

1、项目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云南盈江县光伏电站发电项目。

2、采购范围:汇流箱等,采购数量如下: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一进一出电缆对接箱

35kV,630A

3

盏西镇、芒章乡、支那乡光伏发电项目

2

两进一出电缆对接箱

35kV,630A

1

苏典乡光伏发电项目

3

两进一出汇流箱

35kV,630A

2

支那乡光伏发电项目

4

端子头

1.8/3kv,3*300

160

 

5

端子头

1.8/3kv,3*240

392

 

6

指节套

1.8/3kv,3*300

160

 

7

指节套

1.8/3kv,3*240

392

 

8

冷缩管

1.8/3kv,300

480

 

9

冷缩管

1.8/3kv,240

1176

 

10

端子头

35kv,3*150

88

 

11

指节套

35kv,3*150

88

 

12

冷缩管

35kv,150

264

 

13

端子头

35kv,3*300

8

 

14

指节套

35kv,3*300

8

 

15

冷缩管

35kv,300

24

 

16

其余附件

以实际需求为准,包括能让汇流箱、对接箱正常使用的所有附件

 

 

 

合计金额

 

 

 

 

注: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或工地交货验收量为准,供应商应提供实际发生数量的汇流箱除支架外的元件、装置及其他安装附件,且其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总报价中,若因市场开发、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道路因地质灾害、雨雪天气及其他原因(如公路施工、限行等)导致的通行条件变差的情况,以及当地所处地区的情况和运输环境等因素,在合同签订后应预留生产加工、运输的合理时间,不得因交货地点偏远及运输困难为由推迟交货时间,采购人将按照收货时间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具体违约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采购人提供的参考运距和路况不作为供应商索赔的依据。

供应商的责任:供应商的工作内容为根据技术规范书对直流汇流箱、对接箱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在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器件的选型、制造、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及试验报告、包装、设备运输、现场开箱检查、现场安装指导、现场试验、现场调试、参加联合调试运行、系统验收以及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对运行和维护人员的培训应使受训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并可独立完成对供货范围内的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工作。

供应商须积极参加光伏项目设计有关的设计联络工作;接受采购人代表参加工厂检验、见证和验收试验并负责与其他相关设备承包商之间的协调工作。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两轮报价方式,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车、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交货地点前的保险费、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对于报价人所提供的报价文件中相关资料若核实有弄虚作假的,按废标处理,已发布中标通知书的,撤销中标资格。

2.招标范围:报价人须承担国能盈江县73.24MW光伏项目汇流箱及对接箱采购项目的设计、制造、交货以及现场设备安装、调试、投运、设备等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培训、质保期内外的服务等工作。报价人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采购人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报价人须无偿进行补充。3.产品的技术要求:3.1应符合云南公司盈江新能源公司盈江县盏西镇、苏典乡、芒章乡、支那乡光伏电站发电项目EPC  35kV户外电缆汇流箱技术规范书及35kV户外电缆对接箱技术规范书要求。

3.2供货时必须提供的资料:材料证明书1份;出厂质量检验书1份;交付材料发货清单1份;交付材料验收单1份;合同材料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出厂检验报告及相应的图纸等1份等;质保期:安装并网投运之日起12个月,但不免除产品本身承诺的质量责任以及行业标准要求的责任。

4.质量要求:所供货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符合云南盈江县73.24 MW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设计规范的各项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和设备技术性能要求),符合云南省电网并网技术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设计图纸及发包人要求。如遇国家或行业标准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提供产品正规有效的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的报告资料,产品具有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5.验收标准、方法:

5.1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必须随车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交甲方验证。供货产品同“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文件”不相符的,一律拒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甲方有权拒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对不合格货物有异议的甲、乙双方可共同取样送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经检验如果有任何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执行标准及本合同的,即为不合格产品。乙方对不合格的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更换处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赔偿甲方工期延误等全部经济损失;

5.3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乙方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6.随机资料要求:随机专用工具清单及易损备品、备件清单。

7.安装调试与技术培训:卖方需提供合格的技术服务人员对设备到场后进行视频安装及调试指导工作,直至设备正常运行。卖方应向买方的操作人员、安装维护人员提供有关设备理论、设备维护以操作运行等方面的说明资料,提供相应的、完整而准确的指导培训。

8.售后服务及其它优惠条件:请供应商明确具体售后服务措施及质保范围。

9.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三、交货地点交货地点:水电九局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73.24MW光伏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四、交货日期交货期:2024年11月25日前完成所有交货。

五、付款方式:

1.付款节点一:预付款,合同总金额的10%,合同生效后30天内,买方收到卖方由银行开具的金额为合同金额10%的不可撤销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合同预付款保函、收款收据后支付。

2.付款节点二:到货款,到货材料金额的50%,材料到货验收合格完毕30天内支付,卖方需提供以下资料:

1材料证明书1份;

2出厂质量检验书1份;

3交付材料发货清单1份

4交付材料验收单1份;

5合同材料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出厂检验报告及相应的图纸等1份;

6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1份;

7到货材料100%货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采用一票制方式,发票设备款含所有发生的费用)

3.付款节点三:到货款,到货材料安装完毕(60天内,如遇业主单位工期调整,则顺延)初验合格30日内支付分批次到货金额的17%。卖方需提供:

1由买方和卖方、监理代表(如有)共同签署的安装调试合格证书1份;

2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1份。

4.付款节点四:到货款,到货材料安装完毕并网投产(150天内)后30天内支付,买方支付卖方到货总金额的20%。卖方需提供:

1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1份。

5.付款节点五:质保金,合同总金额的3%,质保期1年,质保期自安装并网投运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30天内由买方扣除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6.支付方式:卖方同意买方通过银行转账、转账支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支付等方式进行支付货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贴现费由贴现方承担,非现金支付方式贴息费双方各半。六、报价时间及报价格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7:00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3日 10:00

第二次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3日 16:00

报价格式:见《报价文件》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报价文件上传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通过采购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采购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参与报价。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报价文件无法上传,责任自负。

2.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项目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生产厂具有第三方认证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供应商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提供近三年汇流箱供货合同3份,(附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清晰可见,合同发票根据需要提供原件备查)。

4.投标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提供具有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代理商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8.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八、竞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供应商可在上述时间内在集采平台下载竞价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十、其他

1.报价人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要求,如气候、海拔高度等。

2.报价人能完全满足询价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十一、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单独计列,各供应商需将中标服务费计入总报价。中标服务费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若中标候选人未及时支付,则中标通知书不予发放。

中标服务费收取费率及计算方法详见《附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501号            

    编:550081                                        

联 系 人:李工                                          

    话:0851-87980540                                 

电子邮箱:bidding.eup@9j.powerchina.cn                  

十四、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851-87980543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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