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量复核)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甘肃宏信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泾川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泾川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量复核)”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企业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HXS20241113
项目名称:泾川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量复核)
预算金额:4.9万元。
最高限价:4.9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内容:(共一包)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建设高标准梯田项目4000亩 | 1 | 项 |
2 | 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6000亩 | 1 | 项 |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照承诺质量标准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年10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须具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和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含中级)职称。
(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投标人如为外省企业,须提供注册地所在省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上资料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22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
方式: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2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22日18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竞价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22日18时00分00秒。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公告要求按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内容不全以及未按竞价时间进行报价者视为无效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因系统设置无法更改的因素, 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中显示的采购单位均显示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宏信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此予以澄清,“甘肃宏信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仅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实际采购人为“泾川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
3.结果公示: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对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按公告竞价时间要求时限进行网上报价,网上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依据最低价中标法自动确定成交人,随后发布成交公示。
(2)被邀请企业一旦报名响应投标,竞价结束后须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实施方案打印胶装成投标响应文件(一正一副)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被邀请企业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川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泾川县北新街29号
联系方式:15309339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宏信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泾川县城关镇东大街1号
联系方式:189093361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309339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