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2025—2027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投资人+EPC

地区:云南 普洱市
类型
EPC
分类
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房建工程,公路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19
项目业主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
澜沧县2025—2027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投资人+EPC”招标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澜沧县2025—2027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投资人+EPC”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计划项目建设总规模 1538.0667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203.8000公顷,预计新增粮食产能913.67 万公斤。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土地整理及地质灾害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澜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11-19 18: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0879-7222682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 19 日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 26 日23时59分(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进入后切换至普洱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经办人:李道安
办公电话:0879-7222316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肖国柱
办公电话:0879-2196878移动电话:1818392757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800202400513001001
标段名称:澜沧县2025—2027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投资人+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1-26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2-13 08:30
开标地点:开标室二(澜沧)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44892.3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对澜沧县2025—2027 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投资人+EPC”进行全过程管理、项目资金投入,范围包含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项目变更与预算调整编制、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新增耕地指标核定入库、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管护期内的工程设施及新增耕地种植管护、管护期满项目整体移交等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普洱市澜沧县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5家(含5家),牵头人由社会投资人担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牵头人资格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资质要求:(1)社会投资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投融资服务的能力及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状况良好,在投融资、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设计单位: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注:因国土空间规划目前处于改革过渡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土地学会不再开展到期城乡规划甲级、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延期认定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以及中国土地学会关于《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可延续使用的通知的相关说明,如投标人因以上政策性原因未续期的土地规划机构视为符合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3)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项目负责人资格: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无要求
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2-13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11-19 16:10:5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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