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新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EPC(十三条路)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高新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EPC(十三条路)已由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与管理局以衡高政投资审字(2024)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高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管委会多方统筹安排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高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衡水高新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EPC(十三条路)监理2.1.2、建设地点:衡水高新区主城区。2.1.3、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昌明大街(大庆-裕华、裕华-北环)、跨班曹店渠桥、繁荣街、荣盛街、永安西路、裕安路、裕华西路、隆兴路、永兴路、顺平街、顺平桥、宝云街、清平街、腾达胡同、昌明大街(和平路-滏阳西路),对以上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排涝管网工程及配套工程。2.1.4、监理周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为止。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及结算、缺陷责任期、保修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监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至四标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2、拟派本项目总监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工程专业)。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不同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3 09:00至2024-11-28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https://www.uvbidding.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https://www.uvbid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优招标(https://www.uvbidding.cn/)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监理大纲)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监理大纲)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方式评审,对技术标(监理大纲)采用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润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0318-666815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 电话:0318-2166609 电子邮箱:jsj2166609@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衡水高新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EPC(十三条路)监理一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400 | 衡水高新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EPC(十三条路)监理二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400 | 衡水高新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EPC(十三条路)监理三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600 | 衡水高新区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EPC(十三条路)监理四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6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衡水高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润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衡水高新区 | 地址: | 衡水市胜利路利安胡同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雷女士 | 联系人: | 闫工 | 电话: | 0318-2134442 | 电话: | 0318-666815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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