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已存证存证时间:存证哈希值:区块高度:泰安高新区建成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四期)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建达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X-GC-20241121-01-01
2.2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建成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四期)施工
2.3建设地点:基业璟园南侧规划四街道路及配天门大街(凤天路至龙泉路段)
2.4建设规模:基业璟园南侧规划四街道路建设和配天门大街人行道板工程等。其中,基业璟园南侧规划四街主要为基业璟园项目进行配套,道路总长度447米,红线宽度1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路灯、强电管网、交通设施等;配天门大街人行道板工程,从凤天路至龙泉路两侧铺装人行道板,单侧长度2000米。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现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施工招标控制价为:10496189.38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企业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建达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高新区北集坡街道办事处长城路616号
联 系 人:马经理
电 话:0538-893986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茂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凤台路31号2楼
项目经理:薛莹
电 话:0538-6318366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薛莹;联系方式:0538-6318366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高新区管委建设管理部;联系方式:0538-8938987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