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喀什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施工

地区:新疆 喀什地区
类型
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钢结构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23
项目业主
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诚恒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级喀什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施工  ( 65318124110700198001)  一、招标条件本 国家级喀什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18124110700198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其他,招标人为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发展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2.项目规模: 新建3座标准化厂房、1座研发中心,总建筑面积60227.72平方米,其中研发中心建筑面积为9168.35平方米,3座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为51059.37平方米,及供排水、道路、消防等配套附属设施。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标段(包)编号:65318124110700198001002标段(包)名称: 国家级喀什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范围: 新建3座标准化厂房、1座研发中心,总建筑面积60227.72平方米,其中研发中心建筑面积为9168.35平方米,3座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为51059.37平方米,及供排水、道路、消防等配套附属设施。(具体面积以审图合格证书为准)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和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投标其他条件:1、近三年承担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额不小于9000万元且结构类型为钢结构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时间为准。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3、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人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为本公司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含)及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4、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需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3日到 2024年12月12日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0:30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公告内容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联系电话:0998-2571055 。5、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发展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众诚恒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督机构: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
联 系 人:袁鹤林 联 系 人:姜海洋 联 系 人:李春隆
电 话:18699849396 电 话:18199529669 电 话:0998-2571055
 2024年11月23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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