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H区学生宿舍楼项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H区学生宿舍楼项目-3、4、5、6、7、8号宿舍楼EPC工程总承包

地区:新疆
类型
EPC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23
项目业主
中国石油大学
招标代理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H区学生宿舍楼项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H区学生宿舍楼项目-3、4、5、6、7、8号宿舍楼EPC工程总承包发布时间:2024-11-23 00:00浏览 0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H区学生宿舍楼项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H区学生宿舍楼项目-3、4、5、6、7、8号宿舍楼EPC工程总承包  ( 65020024100300105004)  一、招标条件本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H区学生宿舍楼项目-3、4、5、6、7、8号宿舍楼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65020024100300105004)已由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克发改发〔2024〕207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拟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等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H区2.项目规模: 项目建筑面积约68800m2,地上8层,高度为30m,主要内容包括6栋学生宿舍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其中有2栋学生宿舍带一层地下室,地下建筑面积5200m2(包含人防面积4170.72m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标段(包)编号:65020024100300105004001标段(包)名称: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H区学生宿舍楼项目-3、4、5、6、7、8号宿舍楼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 新建 H 区学生宿舍建筑,总建筑面积68571.0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学生宿舍楼6栋、地下人防工程及室外附属配套。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材料设备(采购、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等)、土建施工(含相关的检验、检测及地基处理)、试验及检查、性能试验、考核验收、完成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工作及配合完成国家要求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环保、水保、安全、档案等所涉及到的专项验收),直至竣工验收、移交,实现设计全部功能所发生的全部内容。凡与本次工程相关的设计、新增或改造及需恢复的工程内容均由中标方负责,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试运行和造价等全面负责。项目工期: 462天工程投资额: 31623.23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要求之一即可: [设计] 综合类资质 (综合类资质) 甲级; [设计]建筑行业(行业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设计]建筑行业(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均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投标其他条件:1. 财务要求:近三年 (2021年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 (2023年度未审核完成的企业提供2020年度-2022年度)。2. 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以下其一即可: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类似公共建筑工程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建筑规模不低于10000m2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 2)施工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类似公共建筑工程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建筑规模不低于10000m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2项(类似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建筑规模不低于10000m2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及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日期以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日期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公共建筑工程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建筑规模不低于10000m2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资料:1如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身份的业绩需提供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签署日期为准。2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施工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姓名及身份)。 4.投标单位在克拉玛依市公共交易网上投标时上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保持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5.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1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2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4日到 2024年12月13日2.获取方式:请到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klmy.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4日 10:30 2.递交方法:请到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klmy.gov.cn/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4日 10:302.开标方式: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klmy.gov.cn/) 七、其他公告内容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2.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3.(1)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3)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4.克拉玛依市目前正在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整治重点,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行业乱象问题及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联系人:孙新蕾(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990-6263489。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55号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栋18层
联 系 人:刘昆 联 系 人:金枭宇
电 话:18609901927 电 话:15299055508
电子邮件:24793185@qq.com 电子邮件:466795136@qq.com
 2024年11月23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来源链接
***
本标讯关联信息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