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团风县马曹庙镇薛坳村农村公路路面改善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hbncp.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BW20241122-60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团风县马曹庙镇薛坳村农村公路路面改善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2万元。
6、最高限价:92万元。
7、采购需求:团风县马曹庙镇薛坳村农村公路路面改善工程。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谈判文件附件。
(2)供应商如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均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处于暂扣期内);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6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供应商请自行登陆《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hbncp.com.cn)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
3、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hbncp.com.cn)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2670975061或2372645290),并登录网站进行报名。各潜在供应商注册成功后,即可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未在系统中下载磋商文件的磋商无效。
4、本项目不采用邮寄的方式发售磋商文件等资料。
5、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hbncp.com.cn)上传。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之间进入一毂清风电子网上交易大厅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及其它信息均在湖北保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s://www.hbbwgczx.cn/front/home)、《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hbncp.com.cn)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团风县马曹庙镇薛坳村民委员会
地址:团风县马曹庙镇薛坳村大队部
联系方式:15327722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保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团风县建筑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713-63075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梦玲
电话:18696427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