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七里海生态移民外部配套排水工程-津宁辅道(西)道路工程施工

地区:天津
类型
监理
分类
公路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26
天津市七里海生态移民外部配套排水工程-津宁辅道(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2024.11.26来源:宁河区浏览次数: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七里海生态移民外部配套排水工程-津宁辅道(西)道路工程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天津市七里海生态移民外部配套排水工程-津宁辅道(西)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审批政投[2024]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宁浩生态保护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自筹及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出资比例为 财政自筹:20%;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80%,招标人为天津宁浩生态保护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七里海生态移民外部配套排水工程一津宁辅道(西)道路工程,建设内容为建设津宁辅道(西)道路工程,自永定新河北路至主干路十,道路全长约4397.21米,红线宽度56米,标准段路基全宽24.5米,用地面积约172566平方米。包含道路、交通、照明、绿化、桥涵、雨水等工程,用于解决排水设施的对外交通联络。

2.2 监理服务期限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24年12月30日至 2026年12月31日,共731日历天,监理服务期1461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731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73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置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主要包括本工程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照明、绿化、桥涵、雨水等其他服务监理,道路等级为一级。主要工作内容为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内(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4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26日至2024年12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rxy13920346001@163.com邮箱(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满足资格条件后汇款),并注明:1、工程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称:天津宁河建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天津宁河支行

 号:12050173080000001240

投标单位须从单位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工程名称。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21809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分至0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宁浩生态保护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宁河建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17)

       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幸福总部大厦

  编:

301500

       编:

301500

联系人:

郑添文

     人:

李工

  话:

16602632268

       话:

13920346001

  真:

/

       真:

/

电子邮件:

/

 件:

rxy13920346001@163.com

  址:

/

       址:

/

开户银行:

/

 行:

建行天津宁河支行

  号:

/

       号:

12050173080000001240

 

 

 

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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