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连市普兰店区2024年老旧小区城市供热管道更新改造工程已由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备案。以普发改审批字[20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连市普兰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连市普兰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规模:项目拟对65 万平方米供热区域内的老旧供热管道进行老化更新改造。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更换老旧二次供热管道 74690 米(一供一回),管径DN25-DN200;更换各类阀门 42376 个;恢复各类路面 23045 平方米。
2.2建设地点:普兰店区丰荣街道、太平街道、铁西街道
2.3招标范围:勘察部分:包括工程测量、地形图测绘等相关内容,并提交符合质量要求且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备案的成果报告,以及项目实施阶段的技术咨询服务等。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协调与管理、设计必要前置工作、方案设计(如有)、初步设计(含概算)、后续设计工作调整配合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及备案批复等。
2.4服务期限:自招标人通知开始工作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合同估算价约6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3.2同时满足(1)和(2)资质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具有自然资源(工程测量)管理部门核发的工程测量丁级资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热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
注:评标现场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在公示期内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良记录认定以此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领取时间:2024年11月26日16时00分至2024年12月03日16时00分。
4.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7日10: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5.3递交网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5.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5开标说明: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5.6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0.5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缴纳。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其他:7.1使用CA锁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7.2开标前投标单位须登陆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http://lnwlzb.com/)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后方可参加开标会,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7.3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7.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在业务系统完成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实名认证, 并完成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操作,未完成二次刷卡或二次刷卡未通过的,或项目负责人与开标记录表不一致的,初步评审不通过;
7.5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根据《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相对应的本机电脑调试工作,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在线签到,未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7.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到开标结束后无疑问时间内不准离开开标大厅,否则影响到文件解密、质疑等环节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7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或解密失败的退回其投标文件;
7.8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开标记录表中加盖授权委托人电子印章的操作,不加盖电子印章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8. 联系方式招标人: | 大连市普兰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连天裕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 | 大普兰店区世纪路中段43号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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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人: | 管景堃 |
电话: | 0411-81357905 | 电话: | 0411-83176258 |
传真: |
| 传真: | 0411-83176218 |
异议联系人: | 孙福江 | 电话: | 0411-83176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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