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答复书
一、质疑人情况及项目名称
质疑人:广西盛利鑫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秀厢大道103号澳华花园11号楼 1单元 203号
法定代表人:郑春
联系人:郑春
质疑项目名称:烹饪实训基地及大师工作室建设
质疑项目编号及分标号:BHZC2024-G1-990611-CGZX,标项二
采购人: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质疑答复
我中心于2024年11月19日收到广西盛利鑫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烹饪实训基地及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BHZC2024-G1-990611-CGZX)的《质疑函》,将《质疑函》转达采购人,要求相关供应商提供说明材料,并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根据采购人、原评标委员会答复意见,综合现有材料,现对《质疑函》中所提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中标公司所公示的开标一览表,整份报价文件除了2个产品填写型号外,其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产品型号(比如电器类产品:四门风冷冷柜、大智控电磁炉连水池、静音型抽风柜、低空油烟净化器(核心产品)、5匹空调、3匹空调、1匹空调、电磁柜式双头煲仔炉...),属于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答:原评标委员会审阅了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未发现上述投标产品提供了具体型号。且按《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处理。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提供了空调产品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但因上述投标产品未提供具体型号,无法确定是否属于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所认证的产品型号,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意思表述不明确。
该事项质疑成立。
质疑事项2:中标公司所投标的空调产品,5匹空调、3匹空调、1匹,均无明确产品型号,属于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要求。
答:原评标委员会审阅了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供了空调产品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但因上述投标产品未提供具体型号,无法确定是否属于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所认证的产品型号,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意思表述不明确。
该事项质疑成立。
质疑事项3:中标公司所投标的序号31、32、33蛋糕模具产品厂家深圳市雅尔达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提供虚假厂家信息,属于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答:根据中标供应商回函说明,蛋糕模具产品厂家“深圳市雅尔达科技有限公司”系由标书编制人员书写错误,中标供应商经向公司标书编制人员和制造商进行核实确认,制造商正确的名称为“深圳市雅而达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提供了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予以佐证。
该事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4:中标公司所投标的四门风冷冷柜产品,生产制造厂家是山东省滨州市冰厨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该生产制造企业不具备该产品的CCC认证证书,产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答:原评标委员会审阅了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供了处于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因上述投标产品未提供具体型号,无法确定是否属于该《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所认证的产品型号,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意思表述不明确。
该事项质疑成立。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1、2、4质疑成立,质疑事项3不成立。下一步,本项目将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处理。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北海市财政局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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