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市管桥梁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工程(第三批)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市管桥梁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工程(第三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城管规【2023】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市管桥梁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工程(第三批)招标范围为 103座市管桥梁,按实施内容分为4类:第一类(增设防撞设施 ):春意桥、南仓道辅道桥、焊接厂二号桥等64座桥梁、地道增设防撞护栏8000.35米。第二类(人行道栏杆加高和改造):凤凰桥、真理道桥、渌水道跨先锋河桥及海河东路金阜桥下沉路等12座桥梁对现状栏杆人行道栏杆进行改造共 2838.6米。第三类(人行天桥加装防抛网):密云路天桥1座跨快速路天桥上加装防抛网。第四类(加装安全提示牌):解放桥、民心桥等26座桥梁经设计专家分析论证,充分考虑桥梁历史风貌价值、现状通行条件等因素,本次不实施桥梁安全防护设施改造工程,采取加装安全提示牌等措施。
2.2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市
2.3本次招标范围为:
市管桥梁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工程(第三批),春意桥、三元村桥、郁江道桥、潭江道桥、焊接厂二号桥、隆昌桥、友谊北路桥、凤凰桥、崇明路桥、气象南桥、新兴桥、纪庄子桥、洞庭二号桥、绥江桥、建昌桥、真理道桥、科技广场桥、大岛桥、天明桥、弯兜桥、五市政桥、陈台子南桥、陈台子北桥、凌庄子桥、津涞道桥、福建路桥、江水道桥(白云山路桥)、浯水道跨卫津河桥、丽湖道桥、海河东路跨月牙河桥、环湖中路1号桥、环湖中路2号桥、淄环路桥、张达庄桥、淇水道跨长泰河桥、丰产河桥、海河西路1号桥、海河西路2号桥、营冰桥、昌陵路桥、泰佳道桥、渌水道跨先锋河桥、外环辅道跨先锋河桥、沂山路桥、环宇支道桥、兰峰道桥、西楼桥、刘庄桥、解放桥、大红桥、天津大学桥、辛庄桥、福盛桥、金月桥、民心桥、越秀桥、冶金桥、同安桥、春光桥、春雷桥、五绣花厂桥、元阳桥、天塔桥、环湖北道电缆桥、三水桥、四化河人行桥、双峰道观景台、睦华里桥、万辛庄桥、西营门桥、北洋桥、老北洋桥、复兴门桥、引水河桥、南大桥、津塘一号桥、昆仑路辅道上跨月牙河桥、昆仑路跨护仓河桥、卫昆桥月牙河南桥、卫昆桥月牙河北桥、津昆桥辅道桥、中石油辅道桥、中石油辅道桥、小张贵庄地道、海河西路大沽桥西侧下沉地道、海河西路大沽桥东侧下沉地道、图书馆天桥、温州城天桥、二宫天桥、密云路天桥、海河西路狮子林桥至多伦道下沉地道、陈塘庄地道、雪莲南路地道、罗浮路地道、密云路地道、红旗地道、东兴地道、海河东路金阜桥下沉路、台儿庄路赤峰桥段下沉路、南仓道辅道桥、复康路辅道桥、西青道辅道涵洞、京津路辅道涵洞,共103座桥梁地道
范围:施工阶段按“四控、三管、一协调”的工作原则进行全过程监理。
2.4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全部工作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近八年(2016年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市政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附近三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注:近三年为2021、2022、2023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信誉要求:(1)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规定的其他被限制投标的范围。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则需出具近三年无经营异常的说明,并对此说明负法律责任。
3.3.2总监理工程师:1名,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近八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至少完成过一项市政工程监理的业绩。
3.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质量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文明施工及环保监理工程师1名,且应均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互相兼任。
3.3.4财务要求:附近三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3.5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 27 日至2024年 12 月3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8 日9时00分,地点为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第6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系统)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于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招标人: |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 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
邮编: | 300171 | 邮编: | 300000 |
联系人: | 杨志峰 | 联系人: | 李老师、崔老师 |
电话: | 022-24225975 | 电话: | 13512290345、18622688701 |
传真: | 022-24225975 | 传真: | 022-23830155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Lishen8058@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
账号: | / | 账号: | 300000 |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杨志峰
电话:022-24225975 传真:022-2422597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张立潮,电话:63081917,传真:63081917。受理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10号。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