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陈仓区香泉镇2024年省级城镇化发展专项资金市场改造提升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宝鸡市)网站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0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QTY-2024-ZB0015-1
项目名称:陈仓区香泉镇2024年省级城镇化发展专项资金市场改造提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陈仓区香泉镇2024年省级城镇化发展专项资金市场提升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49,942.2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陈仓区香泉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50,000.00 | 1,049,942.2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陈仓区香泉镇2024年省级城镇化发展专项资金市场提升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陈仓区香泉镇2024年省级城镇化发展专项资金市场提升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经理在本企业近一年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中途不允许更换项目经理;
(5)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由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8月至今已缴纳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8月至今已缴纳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当事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05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宝鸡市)网站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宝鸡市)》同时发布。
2、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及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3、供应商须于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采购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单。报名成功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SXSZF 格式),未按时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无效。
4、报名成功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 格式);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及格式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宝鸡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注意事项:为顺利实现不见面开标系统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的软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浏览器要求使用IE11浏览器,且电脑已经正确安装了陕西省公共资源CA驱动,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113.200.250.17:81/BidOpeningNew/bidhall/default/login。
投标人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陈仓区香泉镇人民政府
地址:宝鸡市陈仓区香泉镇
联系方式:14791721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大秦天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C 座1001室
联系方式:0917-3253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陕西大秦天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
电话:0917-3253567